目前分類:結婚流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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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前夕
1.祭拜→男方家在婚禮前一天要祭拜天地、祖先、告知有婚事將舉行。
2.睡新床→新郎必須找一位男孩同睡新床,以期婚後早生貴子。

迎親
1.男方於結婚佳期當日,將轎斗圓、豬腿、雞魚等應備辦物品,用紅木盒裝盛上車。檢視物品、車輛、人員無誤後進房著裝,接嫁人員將喜花(紅色)及名條別於胸前(男左女右)。新郎分發紅包給接嫁人員。
2.祭祖→男方主婚人或長輩陪同新郎撚香祭祖,告知即將出門迎親並保佑平安順利。
3.迎親→接嫁人員(連同新郎持捧花)偶數為佳 (6/10/12人)喜車2/6/12部(視女方陪嫁人數而定),每部車均坐偶數人。(六的倍數最好)
4.貼喜字在喜車前擋風玻璃右上方,車把繫上彩帶。 新娘禮車外加二條大紅帶及車彩或將鮮花置於引擎蓋上。
5.燃炮→出發前編整車隊,擇吉時出發,第一部為前導車燃排炮,門前燃鞭炮,坐前座者負責帶路及沿途燃放鞭炮。 (按古禮前導車應於路口、橋頭燃炮以驅凶避邪,今配合環保可簡略。)
6.新娘禮車不可編在第四部(通常在第二部),媒人坐前座,新郎及花童坐後座。
7.出發前應召集各車司機,詳細告知時間、流程、行經路線、集結點、連絡電話、女方地址、電話,並儘可能不超車、不插隊,以保持車隊完整。(可事先繪路線圖分送各司機或準備無線電手機連絡)
8.前導車於接近女方家門附近,即應燃炮告知即將抵達消息,待女方燃炮表示歡迎後緩駛進入。

抵達
1.女方由一位男晚輩持茶盤(放蘋果、橘子圈上紅紙)為新郎開車門,新郎給紅包後持捧花下車。 新郎由媒人陪同一起進門。
2.接嫁人員將車上物品搬下車交給女方親友,女方長輩將接嫁人員引進客廳。
3.討喜→新郎與女方家人見面問候之後,應持捧花給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時,新娘之姊妹或女性好友要攔住新郎故意阻撓,不准其見到新娘,在經過新郎苦苦哀求後,女方可提出條件要新郎答應,通常在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都以999元紅包禮成交,意域喻「長長久久」。
4.蓋頭紗→新郎給予捧花之後,應將頭紗放下,將新娘挽出大廳。
5.媒人偕同女方主婚人清點禮品、紅包並討論婚禮進程,女方請男方吃湯圓(不可吃完)及雞蛋茶(只可喝茶)。
6.女方親友將祭祀物品擺於神案前準備祭祖。 新郎新娘並立,面向仙佛祖先神案(男右女左),由新娘母舅點燭及點香,向仙佛、祖先各行上香禮。
7.女方主婚人坐於廳前,新郎新娘跪於面前,由女方主婚人面誡兩人要恩愛相處,新郎新娘齊口向女方主婚人祝曰:「身體健康、長命百歲」後行三叩禮,女方主婚人將新娘頭紗蓋下,給新郎新娘各一個紅包並將兩人扶起。
8.吉時到,新娘由新郎、福婆攙扶(男左女右),一起走出大廳(不可踩到門檻),媒人在門外拿米篩或黑傘(懷孕),護其走至禮車。(新娘子在當天的地位比誰都大,頭不能頂天見陽光)

上花轎
1.新娘先上車,新郎由另一車門上車。(男左女右)
2.男方接嫁人員將女方準備之青竹及甘蔗(意為初嫁),繫於禮車車頂,並於根部掛豬肉一片及一個紅包,禮車後方則有朱墨畫的八卦竹飾,用以驅逐路上之不詳。
3.女方將陪嫁物品及回禮交給男方裝載上車。 男方安排女方陪嫁人員上車。(每部車均需坐人,以偶數為佳)
4.前導車燃炮出發,女方亦應鳴炮以示吉避邪。
5.禮車開動之同時,新娘從車窗丟出一把扇子(扇尾繫一紅包及手帕)給弟妹撿,俗稱放性地(放下性子),或意謂留扇(善)給娘家,及感情不散之意,新娘亦不可回頭看。 所有人要離開女方家門口時,絕對不可向女方家人說再見。
6.新娘禮車後行潑水之禮,用臉盆或碗裝水(或米)潑向車後,表示覆水難收,叫新娘不要有回頭的念頭,或不會被休妻回家。
7.按:依古禮前導車應於路口、橋頭燃炮以驅凶避邪,今配合環保可簡略。 (有些習俗出發與回程,不同方向或不同路,亦即不願走回頭路。)

進門
1.車抵男方家門時,前導車應燃炮告知,慶賀告喜。男方燃長炮表示歡迎,車隊循序駛進。
2.新郎本應完成婚禮後,於開席前,專車親駕至女方家送十二版帖,邀請女方主婚人赴宴,有時路遠或時間緊迫,故於車行一段後,新郎和媒人一同下車,回女方家送十二版帖給女方主婚人,並另外安排車輛載送。
3.男方由一男童,雙手捧紅漆喜盤,內放兩個大蜜柑,用紅紙圈起,來到新娘禮車前,開車門恭請新娘下車,俗稱拜轎,新娘應用手撫摸蜜柑,並將蜜柑位置對調,然後放一個紅包壓在蜜柑下,男童退。 這兩個橘子要留到晚上讓新娘親自來剝,意謂可招來「長壽」。
4.新郎及媒人先下車,新郎來到新娘門前, 一同扶新娘下車,媒人手拿米篩(黑傘),遮在新郎新娘兩人頭頂,扶持新娘進入大廳。 
5. 來到大門前,媒人放下米篩,先進門,邊撒鉛粉邊唸:「人未到,緣先到,入大廳,得人緣」,大廳門檻前需置火盆(烘爐,內燃木炭)及瓦片,(或用檀香、茉草),當火勢正旺時,新娘右腳跨過火爐,再踩破瓦片,俗稱過火與破煞。(新娘忌踩門檻)

拜堂
32.男方請女方陪嫁人員進門入座。
33.男方將青竹及甘蔗卸下,懸於大門框上,掛於青竹上的豬肉交給男方,紅包由卸下之人取走。
34.新郎新娘進入大廳後,由男方主婚人陪同祭拜仙佛祖先,面對仙佛祖先神案,男左女右並排而立,先拜仙佛,再拜祖先,男方主婚人應面告仙祖,家中某人今日成親,祈求列仙祖保佑五世其昌、家和事興。
35.拜堂完畢後,新郎雙手將新娘頭紗往上掀開,新郎新娘相互交拜一鞠躬。若未行奉茶禮則新郎新娘直接進入洞房。 
36. 男方主婚人端坐於廳堂前,新郎新娘並立面向男方主婚人一鞠躬,新娘雙手捧茶杯,一一向男方主婚人敬茶並稱呼,男方主婚人喝完茶後,各給新郎新娘一個紅包。 
37.洞房內預擺兩張椅子,椅子上舖一件新郎的黑色長褲,褲子下放銅幣或紙幣,新郎新娘進入洞房後,並肩而坐,象徵夫妻一體、榮辱與共、有財有庫。 然後新郎掀開新娘面紗,兩人合飲交杯酒,並吃由黑棗、花生、桂圓、蓮子等物做成的甜湯,象徵「早生貴子」。 
‧新娘的兄弟將新娘燈(舅子燈),提進洞房,置於床上,並唸:「舅子進燈、新人出丁」,俗稱舅子進燈。
‧挑子孫桶之人(必需是富、貴、才、子、壽,五福具全之人)將子孫桶提進新房,並將桶內紅包取走。
‧媒人或男方女長輩,盛一碗豬心進新房,餵新郎新娘吃,俗稱「吃豬心,才會同心」,新娘給該人一個紅包。
‧媒人或男方女長輩,盛一碗湯圓進新房,餵新郎新娘吃,俗稱「吃圓仔湯」,象徵甜蜜圓滿,新娘給該人一個紅包。
‧男方晚輩會進房敬甜茶或喜糖,並稱呼新娘,新娘應一一回應,並準備紅包或手帕贈之。
‧男方請一位生肖屬龍之男童,在新房床上翻滾,媒人在旁唸吉祥語:「翻落舖,生查埔,翻過來,生秀才,翻過去,生進士」,俗稱翻舖。若未請人翻舖,則新郎脫鞋在床上走跳一圈。 (注意:任何人均不可坐在床上。)
38.女方陪嫁人員可進新房與新郎新娘合照。伴娘進入新娘房,新郎分發紅包給伴娘。
39.男方請女方陪嫁人員吃湯圓。休息片刻後可安排家族合照及全體合照紀念。若有閒暇亦可安排至戶外拍外景。
40.男方準備宴客及觀禮事宜。新郎於開席前親送十二版帖給女方主婚人並邀請赴宴,由新郎接送或自行前往。(新郎本應完成婚禮後,於開席前,專車親駕至女方家送十二版帖,邀請女方主婚人赴宴,有時路遠或時間緊迫,故於車行一段後,新郎和媒人一同下車,回女方家送十二版帖給女方主婚人,並另外安排車輛載送。)
41.目前一般人均採取中西合壁式的婚禮,大都在晚上宴請客人時同時舉行觀禮儀式。

食新娘茶
1.台灣南部習俗,結婚當天宴請至親好友之後,至親好友及賓客為了親睹新娘的風采,因而有要求新娘捧甜茶請長輩親戚的舉動,俗稱「食新娘茶」。
2.食新娘茶要講究倫理,以長輩至親為先,然後才輪到平輩和朋友,座位也要按輩份安排。新娘奉茶時,通常由媒人陪隨。賓客接受奉茶時,應口唸「四句」吉祥語,俗稱「四句聯」。
3.食新娘茶之程序
 (1)新娘手端甜茶,媒人口唸「新娘出大廳、錢銀滿大廳」,進入廳堂,按輩份、座位大小,依序奉上,然後轉回新房。
 (2)端冬瓜糖、蜜餞或糖果奉敬。
 (3)敬香煙或檳榔。
 (4)拿打火機點香煙。
 (5)收回茶杯,親友贈送紅包。
 (6)新娘贈送禮物給每位參加食茶的親友,如手帕、香皂....等,以示禮尚往來。

探房
新娘出嫁第三天,照例由新娘的兄弟(最多二人)帶著餅及紅花探訪新人婚後情形,新郎給其紅包,俗稱「探房」。
紅花應交給新娘,與出嫁時插的頭花交換插在頭上,表示會「開花結果」,「會生子」。現代禮俗多在結婚當天;新人進洞房後進行探房。

歸寧(北部習俗,女方於訂婚日宴客;南部習俗,女方於歸寧日宴客。)
婚後,新婚夫婦第一次回娘家稱為「歸寧」
1.因各地習俗不一,所以有隔天回去,也有二天、三天才回娘家去的。歸寧當天,女方家派新娘兄弟前去迎接,同時女方家也在這天設宴請女婿和親友,俗稱「請子婿」小舅子一定要出席。
2.新郎的位子則是面向廳內右邊第一位。席中新娘的兄弟要代替新娘的母親夾雞腿請新郎吃,表示岳母疼愛女婿。新郎則在宴席結束後將酒席裝入紅包內放置宴桌上,俗稱「壓桌」。新娘和新郎要回家時,岳家準備兩根帶葉的紅甘蔗及一對帶路雞分送親友。應注意的則是第一次歸寧不可以待在娘家過夜,並且要在黃昏前回去。
3.新郎要帶禮品,如橘子、蘋果(甜蜜)、香蕉(招呼)、椪餅或椪柑(象徵新娘懷孕)、酒等禮品(均取偶數),贈予岳家。
4.女方應準備回禮:米香、糯米糕、桃餅、六件蜜餞、兩枝有根葉的甘蔗(祝福新人甜甜蜜蜜、透頭透尾)、種子雞一或二對(約二、三個月大的公雞、母雞各一隻,準備新娘生產時進補用)、橘子、香蕉,供新人帶回男方。(現代習俗改將上列物品在結婚日隨禮車帶回男方)
註:新婚後第三天回娘家,稱「頭轉客」;第六天或第十二天回娘家,稱「二轉客」;滿月回娘家,稱「三轉客」;滿四個月也有再回娘家的習俗。回娘家時,新人均需攜禮品致贈女方,而女方亦需備禮品回贈。新人帶水果,女方回贈禮品:「滿月」備紅圓(偶數)、米糕等,「四個月」備紅色麵桃(偶數)及其他糕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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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床
通常「日課表」上即列有「安床」的日時。依時將床移置於正位即可。安床後,要請生肖屬龍的孩童在床上翻轉,俗稱「翻床、翻舖」,為「早生貴子」的象徵。並於晚間祭拜「床母」。安床後不能空房,亦忌單人獨睡,所以大喜之前,準新郎睡覺時,需由一少男陪伴。「安床日」起至「親迎」前,嫁娶之家通常會剪貼紅雙喜,中堂、門上要貼,棉被、枕頭上也要繡「囍」,以兆吉祥。

安床是看日子拜過床母的才算是正式安床的,若無正式拜過皆是不算是安過新床的。
請注意:新床除了有看日子要拜床母安新床之外,還有很多的規定:
床不可對著門,也不可對著窗更不可對著柱、樑、鏡子與廁所,床一定放在乾燥的地,不得放在陰濕的地方等等於新房內最妥適的地,不得隨意擺放。
安床禮畢,立即舉行翻,可請親友中父母兄弟俱存男孩一位(屬龍最好,其實只要不是屬虎的小男孩都可以),在床上翻,吉祥人在旁唸道:「翻落,生查甫;翻過來,生秀才;翻過去,生進士...等等的好話。」
新房的床經過「安床」禮及翻舖後,就不再隨便移動,當夜起就與那位「翻舖」男孩共眠,直到婚前一天為止,床不可一人獨睡(忌單),也不可以三人睡或和其他女性睡,除蜜月旅行之外,其他時間不可以沒有人睡(忌空)。

在新娘房中,最注重的就是安床,安床的目的無非就是為了。
傳宗接代,增進夫妻感情,提高睡眠品質。

<安床注意事項>
安床是要結婚當天才安床的,並非結婚前安床。
安床需擇吉時,最好在下午三點以前全部完成。

安床方式:
貢品:三牲、水果、清茶三杯、米、鹽、陰陽水、金紙、香三支。
首先須看時辰然後準備三牲、水果、清茶三杯、米、鹽、陰陽水、金紙、香三支;
安床須跟床母拜拜並告訴床母?今天要安床,保佑一切平安;
鹽和米:須撒在床的週圍少許;因鹽和米可以避邪,
陰陽水:撒在床的前後;
將金紙(卦金)三支及香化掉。

安床後就沒有再一個人睡新床。
兩種做法。
找一個男童跟新郎一起睡。
或是新床放兩套衣服。
然後新郎去別處睡。

 

拜天公
在台灣中南部,男方迎親前日,會在家門前搭棚設壇叩謝「天公」(酬神、謝神),感謝眾仙佛保佑新郎順利長大成人,如今即將娶妻,所以特於「結婚日」前「拜天公」以「酬神」。
1.一般祭拜天公的時間約在農曆正月初九凌晨子時一到(十一點至一點)便可開始,直到翌日清晨七點以前可,但俗傳因為天不的神格非常尊貴,因此越早敬供越有誠意,有些天公信仰盛行地區的信眾更會慎重的在半夜先於家中敬拜天公後,再前往鄰近的天公廟上香獻敬。
2.拜天公時,可分兩類:一是家中正廳有吊天公爐者,二是家中無天公爐者。若是家中有帛天公爐的話,可把供桌設於大公爐下向門外的方向,表示向天恭迎天不尊駕降臨;若是家中無天公爐者,則可將神桌設於前門口或中庭向天的方向。
3.拜天公,所具備的東西有鞭炮、蠟燭、香爐、三杯酒、甜食、山珍海味、紅圓發粿、八路發財金、米酒、臉盆水。所謂的山珍海味,山珍,代表薑,海味,代表鹽,而鞭炮,則代 表點燈,在香煙方面,也有許多注意事項,香煙中,有所謂的香煙童子,所以放香的筒子要直立,在點香的步驟:香腳要弄平,點火之後用手煽熄,在插進香爐前,要將香弄整,然後再用乾淨的手插香。
4.在金紙方面,天公燒的是天公金,土地公是土地公金,財神是八路發財金。天公金上的字樣-叩答恩光,在燒完金紙時,要用水淋圓,這樣的意義是要水官上帝將你的心意傳達給天公知道,在廟中時,廟的爐中有所謂的爐公-李鐵拐,他則會將地面上人的心意傳至天公,這就是所謂的拜天公。

 

食姊妹桌
新娘結婚前數日,由至親者(伯、叔、舅、姑、姨及姊夫等)款待,謂之「餞別」。新娘子在出嫁當天辭祖前(或前一夜),由兄弟姊妹(取奇數人),請新娘入座成偶數,新娘腳墊小椅(象徵婚後幸福美滿),一起吃飯,由長輩以筷子夾數樣菜入新娘口,邊說吉祥話,每位分一份紅包,表示離別,俗稱「食姊妹桌」。
一般皆用魚、飯、雞翅、肉等六~十二樣。由姊妹及閨房摯友取奇數人,請新娘入座成偶數,新娘腳墊小椅(象徵婚後幸福美滿),由長輩以筷子夾數樣入新娘口,邊說吉祥話,每位分一份紅包。
「吃魚尾叉,較快做大家(婆婆)。」
「吃白色米飯(白飯)(父飯),更能孝順。」
「吃雞翅(雞翅膀上段),好賺吃(易謀生)。」
「吃豆,給你活到老老老。」等。
通常「姊妹桌」都在新娘子要辭祖前為之,故都在匆忙間進行,目前都已流於形式。

 

吃上轎
迎親出發前,男方廳堂的八仙桌上擺有代表吉祥的十二道菜餚,由新郎坐首席,儐相、小叔陪坐,邀請舅父或姨丈等湊足人數才開動,每道菜餚都要挾吃一下,俗稱「吃上轎」。「吃上轎」之後,新郎才出發迎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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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所須
結婚後十五日內,當事人之一,需向戶政事務所申報戶籍婚姻登記,逾期則要罰款。
攜帶證件: 結婚證書二份。〔注意證書上結婚日期、結婚場所、男方主婚人、女方主婚人、證婚人(二人)、結婚人(新郎、新娘)之簽名蓋章處是否已填寫蓋章〕

假日結婚登記請注意
1.依內政部規定,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前項指定之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之辦公日。
例如要以星期日為結婚日,可提前於星期三、四、五至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星期日為結婚日。
2.不開放網路預約,如需於假日當天結婚登記者,請於登記日3個辦公日以前向雙方當事人之一戶籍地戶政事務所以電話預約,以利事前聯繫服務及人力調度服務。
3.
依內政部規定,如假日適逢選舉日、天然災害等,考量人力調度及危害人身安全等因素,戶政事務所得不受理結婚登記。
4.傳統節日(春節、清明、端午、中秋)戶政事務所考量人力調度及書證控管,得不受理預約。若有特殊需要於傳統節日預約結婚登記者,請於登記日3個辦公日前,直接與雙方當事人之一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聯繫,經戶政事務所確認人力調度與系統連線無誤後,例外予以受理。
5.重大選舉日確定時,本局及各區戶政事務所均會於網站公告相關日期。
6.天然災害無法事先預知公告,是否上班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發布為準。

1. 雙方的 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大頭照*1
(如果要換身分證上的照片就帶著,如果不換,就可以不用帶,戶政有當初換發身分證的照片資料)
還有結婚書約*1(可至戶政事務所網站下載:其實就是word檔做的一份簡單的表格)
2. 結婚登記雙方須到場親自辦理
3. 2位證人的資料可事先填好,證人不需到場,戶籍地也要填寫喔~
4. 如果是假日辦理,需事先預約辦理時間

辦好結婚登記後,在法律上就算婚姻生效了!
整個流程只花了大約10分鐘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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